滁州市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
2017-12-28
滁州市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
近期,滁州市结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技术审查实际,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进一步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一是实行水土保持方案分级审批制度。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是加强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严格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好技术评审质量关。三是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印发《滁州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指南》,不断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确保水土保持方案符合项目建设实际,对水保方案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刘国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