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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通警告:长江下游黑沙洲南水道
新港取水口清淤工程及弃料处理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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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芜湖海事局   发布时间:2005-07-19

 
各船舶、有关单位:
    现将长江下游黑沙洲南水道新港取水口清淤工程及弃料处理作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05年07月18日—2005年11月30日。
    二、作业范围:长江下游黑沙洲南水道右(南)岸,下游航道里程约481.5—483.5千米,作业区大小为约2000米×200米,作业区六点控制坐标(北京坐标系)为:
    A(3451120,39597680)、B(3451470,39599000)
    C(3451931,39600063)、D(3452233,39600192)
    E(3451670,39599000)、F(3451400,39598000)。
    三、作业船舶:皖繁昌采77、皖繁昌采89、皖繁昌采96。
    四、作业内容:取水口清淤工程及弃料处理作业。
    五、注意事项:
    (一)作业船舶进点后,按规定显示作业信号。注意妥善遮蔽妨碍船舶安全航行以及与助航标志相混淆的照明灯光。
    (二)临时停泊区:第一停泊区在作业区右侧B、 C两点连线与右岸岸线之间(见示意图);第二停泊区在右岸荷圩码头和兴保码头,可分别停靠船舶7—8艘和6—7艘;第三停泊区在黑沙洲过河标与黑南上罐形岸之间、宽约100米范围内
    待装弃料船舶不得超出临时停泊区停泊。
    (三)拟下行装弃料船舶在掉头前应按《内规》规定显示号型、号灯,并用VHF无线电话06频道加强联系。
    (四)遇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或作业安全无保障或因通航管理需要的情况下应停止清淤作业。
    (五)进出作业区的运弃料船舶应主动避让过往船舶,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安全通过。
    (六)航经作业区的船舶应加强了望,采用安全航速航行并与作业区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七)上行船舶拟进入作业区,应注意航路情况和周围环境,在无妨他船行驶时,尽可能就近、大角度穿越航道。
    (八)作业期间有海巡艇巡航维护,请相关船舶保持联系。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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