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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两手抓” 维护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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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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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入汛以来,江西省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上采取“两手抓”方针,一手抓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一手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和可采区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等开禁前的各项准备,努力维护江西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确保长江汛期防洪安全和汛后如期开禁。 江西段长江河道全面禁止采砂始于2001年。三年来,该省依据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省政府“禁采通告”等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为,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国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会议后,该省迅速督促各地贯彻落实,按照水利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四专”要求,进一步加强采砂执法队伍建设,九江市、瑞昌市等及沿江市县先后成立了长江河道采砂专职执法队伍;着手开展长江河道采砂执法基地建设,组织九江市及沿江各县市区编制执法基地建设项目方案。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多次赴长江沿线检查督促,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禁采情况,重点加强边界江段的巡查和偷采活动的打击力度。瑞昌市还将对今年2月14日抓获的3艘非法采砂船只进行公开拍卖,以震慑非法采砂者,巩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成果。 今年9月,江西长江河道采砂禁采期将到期。为确保汛后能如期解禁,该省在加强长江禁采管理的同时,加快采砂规划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4月中下旬,江西省水利厅在湖口县组织沿江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再次检查督促“四专”落实情况,部署编制《江西省长江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和《可采区可行性论证报告》工作。督促九江市水利局尽快组织编制长江河道采砂规划实施方案,尽快落实专门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专门执法装备和专项管理经费,确保长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需要;督促九江、湖口、彭泽三县按有关技术要求,抓紧编制所属可采区可行性论证报告。可采区可行性论证报告一经审批,就成为《采砂许可证》审批发放的重要依据。此外,该省还正在抓紧《江西省长江河道采砂实施细则》等有关配套法规规章的出台工作。目前,该省长江河道采砂开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正按计划紧锣密鼓地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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