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省长江局部分电话并入省防汛通信专网,新号码于2006年3月27日正式启用。
2008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
《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已经2005年8月19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省防指印发《安徽省长江干流主要控制站防汛特征水位》(试行)的通知